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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
发布时间:
2016-11-17
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1号 《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 2016年11月17日
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71号
《吉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。
2016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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